高老大刚出来混的时候人称“高老庄”,脑子笨的像个猪,好色,还爱装个逼,经常到烟花柳巷那种地方乱逛去,不过因为打架够狠在道上很快闯出了名堂来,当时在县城这边还算有点名声,张洋凡和文畅就是那个时候跟他混到一起的。
可高老大不满足于现状,很快就和外地过来的一批做掳人买卖的混混搀和在了一起,因为感觉他们来钱快,出手够豪,就也打算尝试着用这种方法赚钱,开始跟那批混混学起了这里边的勾当来。
后来高老大跟着那票人去外地做了几次,见了油水胆子更肥了,回来就拉拢自己俩小弟张洋凡和文畅跟他一块发财,可当时他俩刚出道哪儿有那么大的胆子,又不敢直接回绝,就答应做高老大的下线,他跟那批人到外地负责掳人,他俩在本地帮忙负责一些“销货”的工作。
做了几次之后,渐渐的文畅和张洋凡都发现,那几个混混其实背后藏着一个完善的犯罪体系,背景也很大,大致流程就是多去一些偏远的地方“上货”,说白了就是开着个破车到处转悠巡回作案,看到合适的货色之后先盯几天,做好万全准备之后只要一有机会就把人装上车用药弄晕,等这个人再醒过来的时候,少说也已经被弄出了四五百里,而且全程嘟着嘴蒙着眼睛,想认路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上货”的这些人不会直接把人带到他们准备“销售货物”的城市去,而是还在沿途的其他窝点把人先放下,折磨一段时间,这样一来即便中途出了什么差错被警方端了其中的一个窝,因为几个作用不同的窝点分散得够远,也不会被顺着线直接一窝端。
文畅说,王清差不多是高老大跟那群混混上的第六个“货”,那时候高老大对这行当里的门路已经很熟悉了,甚至跟自己的兄弟提到过可以起火单做,这样赚的可能会更多。
不过这行的上下分级制度其实是很严谨的,拥有一套神秘而独立的地下体系,如果高老大离开了那些混混,就失去了整套体系提供的便利;而那批最初跟高老大套近乎、拉拢他入行的混混其实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当时高老大在本地已经渐有起色,脑子又笨,而且对烟花柳巷这些地方都很熟悉,所以那些人打算借高老大在当地的门路人脉开一条新的销路出来,因此双方一直属于互相利用的关系,分开的话高老大断了财路,那群混混也断了在本地的销路,所以根本无法分开,那些人也不可能会同意放走高老大,只会把他越拉越深。
文畅和张洋凡是聪明人,早就看透了这一点,所以一直不敢涉足太深,怕到时候东窗事发脱不了身,但高老大不会想这么多,他只想赚钱,这种既赚得多又能免费玩儿新鲜女人的好事儿他怎么可能错过呢?
王清被掳走送到中途的窝点之后,那批混混向往常一样让高老大第一个下手破了她,这其实也是让高老大越陷越深的一种途径,毕竟第一个动手的自然会被女人视作最仇恨的对象,真出了事责任也最大,高老大可不会想这么多,就直接连打带骂的把王清给糟蹋了,剩下的混混随后才动手,那之后的几天王清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精神逐渐崩溃,随后又被那些混混们倒手了几次,最终拉到了本地来,“卖”进了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店里接客。
其实说是卖,但实际上却是送,那些负责收人的店、以及中间倒手的几批人说白了其实也都是这一完善体系中的一部分,目前开店的人是傀儡,幕后操纵这些店的人其实都是这些混混的自己人,不过虽说是自己人,但送女人过去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像平常买卖一样做出一个交易的形式来,这也是为防万一而做的妥善准备。
毕竟这些人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干活,万一有一天被住了的话,警方肯定会顺藤摸瓜想把这整个体系一窝端,如果整个体系被端了,所有的同伙都会被当做同案犯难逃一死。
而中途的几次“交易程序”就有效的避免了这种事情的发生,他们明面上互相只是交易关系,实际上却藕断丝连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中的不同部分,像是一条蚯蚓,无论哪个地方断了,其他的部位都能照样活动照常。
打比方说,就同等于一个小偷偷了东西之后把东西交给了同伙,同伙又拿出去自己销赃,被抓了之后这些人自然都按同罪判处,因为他们都是小偷;而一个小偷偷了东西之后卖给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又转手买进一家店里,店里再卖,就算被抓了,那后面这些人算是什么?同伙?不,充其量只能定你个帮忙销赃或是购买赃物的罪名,就算是进去,只要稍微再找找关系托托人,没几年也就能出来继续干了,一路上的层层“烟雾弹”更会扰乱警方的视线,再想继续深挖就难了。
而“货物”一旦被送进店里稳定下来之后,最初掳人、糟蹋人的那批人其实就不会再自己露面了,未免被报复或被记住模样,可高老大偏偏是个例外,因为这小子傻,说白了只是那群混混找的替罪羊而已,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的,实际里只是一直把他当成个挡箭牌来使唤。
王清被送进店里之后,他竟然又过去睡了王清几次,最初王清痛恨他,挣扎,甚至试过几次逃跑,甚至试图用偷偷藏好的汤匙杀他,可越是这样就越是让高老大的征服欲倍增,最终换来高老大一次次的爆打折磨之后,逐渐的,王清丧失了对生的渴望和对逃走的信心,从痛苦变得麻木不仁,渐渐沦为了高老大的泄yu工具。
王清的转变让高老大心情大好,因此后来变得对王清格外的照顾,一有时间就带着自己刚刚驯服的这条“狗”去买衣服、吃东西,最初大概是出于炫耀吧,但后来有一次两人一起出去时,却因为高老大平时的嚣张跋扈引来了仇家的偷袭,高老大一个人受伤苦战,王清趁机掏走他的钱包跑了。
高老大以为这次再把王清找回来就难了,然而好不容易解决了仇家,一个人奄奄一息地坐在小巷子里抽烟时,王清的身影却又再度出现,手里拿着他的钱包,以及刚买回来的急救药品和纱布。
高老大震惊了,而王清只是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帮他包扎伤口,事后高老大问她为什么当时没跑,那么恨自己反而还救了自己?
王清只说了一句话:“我人生地不熟的真跑得掉吗?你要是死了,他们只会打我打的更狠,我不想老挨打了。”
王清说出这句话时,高老大直接把她一把搂了住,也说了一句话:“王清,以后你是我的人,谁他妈再敢打你一下,我废了他两条腿……”
从那之后,王清一下就走进了高老大的心里,高老大往那家店跑得更勤了,甚至因为几次去时撞见王清在接客,气得他直接把客人拽出来就打,因此惹了不少事,也逐渐和那家店背地里的老板闹僵了关系。
高老大甚至去和那些混混求情问能不能给王清赎身,都被混混们回绝了,理由是王清认识他们,给她太多的自由对整个团伙没好处。
几次谈判失败之后,脾气暴躁的高老大最终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叫了批兄弟直接过去把那家店给砸了,告诉王清:“赶紧跑,回家,以后好好过日子再也别回来了……”
文畅说,当时他也是高老大带去砸店的其中一个兄弟,那回是他第一次看见高老大哭。
可高老大不满足于现状,很快就和外地过来的一批做掳人买卖的混混搀和在了一起,因为感觉他们来钱快,出手够豪,就也打算尝试着用这种方法赚钱,开始跟那批混混学起了这里边的勾当来。
后来高老大跟着那票人去外地做了几次,见了油水胆子更肥了,回来就拉拢自己俩小弟张洋凡和文畅跟他一块发财,可当时他俩刚出道哪儿有那么大的胆子,又不敢直接回绝,就答应做高老大的下线,他跟那批人到外地负责掳人,他俩在本地帮忙负责一些“销货”的工作。
做了几次之后,渐渐的文畅和张洋凡都发现,那几个混混其实背后藏着一个完善的犯罪体系,背景也很大,大致流程就是多去一些偏远的地方“上货”,说白了就是开着个破车到处转悠巡回作案,看到合适的货色之后先盯几天,做好万全准备之后只要一有机会就把人装上车用药弄晕,等这个人再醒过来的时候,少说也已经被弄出了四五百里,而且全程嘟着嘴蒙着眼睛,想认路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上货”的这些人不会直接把人带到他们准备“销售货物”的城市去,而是还在沿途的其他窝点把人先放下,折磨一段时间,这样一来即便中途出了什么差错被警方端了其中的一个窝,因为几个作用不同的窝点分散得够远,也不会被顺着线直接一窝端。
文畅说,王清差不多是高老大跟那群混混上的第六个“货”,那时候高老大对这行当里的门路已经很熟悉了,甚至跟自己的兄弟提到过可以起火单做,这样赚的可能会更多。
不过这行的上下分级制度其实是很严谨的,拥有一套神秘而独立的地下体系,如果高老大离开了那些混混,就失去了整套体系提供的便利;而那批最初跟高老大套近乎、拉拢他入行的混混其实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当时高老大在本地已经渐有起色,脑子又笨,而且对烟花柳巷这些地方都很熟悉,所以那些人打算借高老大在当地的门路人脉开一条新的销路出来,因此双方一直属于互相利用的关系,分开的话高老大断了财路,那群混混也断了在本地的销路,所以根本无法分开,那些人也不可能会同意放走高老大,只会把他越拉越深。
文畅和张洋凡是聪明人,早就看透了这一点,所以一直不敢涉足太深,怕到时候东窗事发脱不了身,但高老大不会想这么多,他只想赚钱,这种既赚得多又能免费玩儿新鲜女人的好事儿他怎么可能错过呢?
王清被掳走送到中途的窝点之后,那批混混向往常一样让高老大第一个下手破了她,这其实也是让高老大越陷越深的一种途径,毕竟第一个动手的自然会被女人视作最仇恨的对象,真出了事责任也最大,高老大可不会想这么多,就直接连打带骂的把王清给糟蹋了,剩下的混混随后才动手,那之后的几天王清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精神逐渐崩溃,随后又被那些混混们倒手了几次,最终拉到了本地来,“卖”进了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店里接客。
其实说是卖,但实际上却是送,那些负责收人的店、以及中间倒手的几批人说白了其实也都是这一完善体系中的一部分,目前开店的人是傀儡,幕后操纵这些店的人其实都是这些混混的自己人,不过虽说是自己人,但送女人过去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像平常买卖一样做出一个交易的形式来,这也是为防万一而做的妥善准备。
毕竟这些人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干活,万一有一天被住了的话,警方肯定会顺藤摸瓜想把这整个体系一窝端,如果整个体系被端了,所有的同伙都会被当做同案犯难逃一死。
而中途的几次“交易程序”就有效的避免了这种事情的发生,他们明面上互相只是交易关系,实际上却藕断丝连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中的不同部分,像是一条蚯蚓,无论哪个地方断了,其他的部位都能照样活动照常。
打比方说,就同等于一个小偷偷了东西之后把东西交给了同伙,同伙又拿出去自己销赃,被抓了之后这些人自然都按同罪判处,因为他们都是小偷;而一个小偷偷了东西之后卖给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又转手买进一家店里,店里再卖,就算被抓了,那后面这些人算是什么?同伙?不,充其量只能定你个帮忙销赃或是购买赃物的罪名,就算是进去,只要稍微再找找关系托托人,没几年也就能出来继续干了,一路上的层层“烟雾弹”更会扰乱警方的视线,再想继续深挖就难了。
而“货物”一旦被送进店里稳定下来之后,最初掳人、糟蹋人的那批人其实就不会再自己露面了,未免被报复或被记住模样,可高老大偏偏是个例外,因为这小子傻,说白了只是那群混混找的替罪羊而已,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的,实际里只是一直把他当成个挡箭牌来使唤。
王清被送进店里之后,他竟然又过去睡了王清几次,最初王清痛恨他,挣扎,甚至试过几次逃跑,甚至试图用偷偷藏好的汤匙杀他,可越是这样就越是让高老大的征服欲倍增,最终换来高老大一次次的爆打折磨之后,逐渐的,王清丧失了对生的渴望和对逃走的信心,从痛苦变得麻木不仁,渐渐沦为了高老大的泄yu工具。
王清的转变让高老大心情大好,因此后来变得对王清格外的照顾,一有时间就带着自己刚刚驯服的这条“狗”去买衣服、吃东西,最初大概是出于炫耀吧,但后来有一次两人一起出去时,却因为高老大平时的嚣张跋扈引来了仇家的偷袭,高老大一个人受伤苦战,王清趁机掏走他的钱包跑了。
高老大以为这次再把王清找回来就难了,然而好不容易解决了仇家,一个人奄奄一息地坐在小巷子里抽烟时,王清的身影却又再度出现,手里拿着他的钱包,以及刚买回来的急救药品和纱布。
高老大震惊了,而王清只是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帮他包扎伤口,事后高老大问她为什么当时没跑,那么恨自己反而还救了自己?
王清只说了一句话:“我人生地不熟的真跑得掉吗?你要是死了,他们只会打我打的更狠,我不想老挨打了。”
王清说出这句话时,高老大直接把她一把搂了住,也说了一句话:“王清,以后你是我的人,谁他妈再敢打你一下,我废了他两条腿……”
从那之后,王清一下就走进了高老大的心里,高老大往那家店跑得更勤了,甚至因为几次去时撞见王清在接客,气得他直接把客人拽出来就打,因此惹了不少事,也逐渐和那家店背地里的老板闹僵了关系。
高老大甚至去和那些混混求情问能不能给王清赎身,都被混混们回绝了,理由是王清认识他们,给她太多的自由对整个团伙没好处。
几次谈判失败之后,脾气暴躁的高老大最终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叫了批兄弟直接过去把那家店给砸了,告诉王清:“赶紧跑,回家,以后好好过日子再也别回来了……”
文畅说,当时他也是高老大带去砸店的其中一个兄弟,那回是他第一次看见高老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