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可起了?”

    “未起。”

    “那早膳可还热一遍吗?姑娘最喜欢的火腿虾米粥都热了三遍了。”

    “我进去看看,你再去膳房瞧着。”玉珠吩咐着芡凤,她轻手蹑脚地进了暖阁中,只见塌上的陆晓还闭着眼酣睡。

    “姑娘,已经快到晌午了,不如起来用一点膳再睡?”玉珠轻声唤道,“空着肚子伤身。”

    陆晓睁开惺忪的睡眼,从五皇子府回来以后,因为受了惊吓,她睡了个天昏地暗。

    由着玉珠伺候着盥洗梳妆,陆晓漱了口,芡凤进来送早膳。

    陆晓摆弄着粥碗里的瓷勺,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心事,胃口不佳。

    那个想要湮墨泽命的人,到底是谁?

    陆晓想得头痛,勉强吃了两口粥,便要起身去胭脂铺。

    ——男人不可靠,但赚进自己口袋的银子却是实在的。

    玉珠从妆匣里捡出一只如意桃花钗,给陆晓戴在头上,陆晓低头去看菱花镜中的自己,淡施粉黛,虽然瘦削了些,但双目灼灼精神很好。

    那天若稍微有个闪失,黑衣人掉头冲自己而来,湮墨泽当然可以全身而退,而自己却没有那么多好运了。

    陆晓收回思绪,她盘算着铺子的账目,正要推门而出,只听到院子中传来芡凤的声音。

    “姑娘,快来看……”

    陆晓闻声而至,只见院门口站着乐府丞,他见到陆晓,谦和地一笑:“听闻陆姑娘喜欢咱们乐府的花儿,特地给姑娘送几盆来,还请姑娘笑纳。”

    陆晓的视线落在那“几盆”花上,只见满院子摆满了盛放的玉芙蓉花,应该是刚从乐府中连根带苗挪过来的,花盆簇新,泥土上还带着露珠,水红色的花瓣迎着风轻摇,一簇接着一簇,墙角都摆不下,还有下人络绎不绝地往后院里搬着花盆。

    看这数目,整个乐府的玉芙蓉花应该都没有剩下的了!

    陆晓惊愕了两秒,不过随即,她心里漾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能让乐府丞亲自把乐府中的玉芙蓉花全都搬来的人,除了湮墨泽没有谁了。

    “这玉芙蓉花花期长,原先只有江南才有,乐府的花匠刚把如何照料如何施肥的法子都写了下来,姑娘让下人照着养护,若还养不活,只管来乐府找花匠。”

    乐府丞殷勤地嘱咐了几句,生怕陆晓还有什么不满意。

    “还不快都搬进去,门口风大,陆姑娘仔细闪着风。”

    “多谢大人。”陆晓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等乐府丞离开后,陆晓坐在花丛中间的凉亭里,四周都是幽香阵阵的花丛,花瓣上面闪烁着初秋明朗的斑驳阳光,就像做梦一般不真实。

    那一夜,湮墨泽回头一刀将自己拖住后腿的黑衣人毙命,动作狠辣无情,眼角眉梢的血迹让他的面孔有几分妖气。

    他的那张俊脸在陆晓的脑海中循环播放,陆晓唇角噙起一抹浅笑。

    “玉珠,去药房买一点生肌活血的药材回来。”陆晓低头思忖了一下,她向来最懂得投桃报李。

    胭脂铺的门口排起了大长队,荣贵站在货柜后面,击着锣大声吆喝:“姑娘小姐们,排好队拿好号,没有拿号的姑娘请您留意了,本店的胭脂只能凭号购买,每人限购一盒。”

    多亏用了拿号排队限购的办法,不然这车水马龙的安平街,因为自家这一个铺子,堵得水泄不通,也容易被人诟病。

    “听说了吗,云罗郡主都点名要用的,现在不买,他日就怕涨了价。”

    “郡主千金之躯,什么宫廷名贵脂粉没用过,怕这粉桃脂果真有些名堂。”

    “别说了,快到咱们了。”

    小姐丫鬟们叽叽喳喳人心浮动,但为了那千金难求的一盒粉桃脂,也都只好按捺住性子在胭脂铺门口候着。

    陆晓怀里揣着一个纸包,见了荣贵,往他手里一撂。

    “把这花种保管好,等明年开春了找个花圃种下去。”

    “还有,叫上伙计去我的宅子采摘一些玉芙蓉花来。”

    荣贵喜笑颜开,虽然不知道这花种的渊源,但心中也猜到了大概跟粉桃脂有关:“是是,小的知道了。”

    “里面有位姑娘,说是陆姑娘的表亲,在茶室坐着呢。”荣贵接过花种。

    陆晓挑了挑眉,掀开帘子上了二楼的茶室。

    茶烟袅袅里,沈寄云坐在窗前,看到陆晓进来了,唇角勾起露出一个和煦甜美的微笑。

    “那日在忠勇侯府中一见,人多眼杂,竟然没跟姐姐说上话,先前从姨妈那里听闻姐姐的噩耗,妹妹每日暗自垂泪,”沈寄云眼圈儿一红,摆出我见犹怜的样子,“好在姐姐福大命大,如今不仅入了乐府,还做了这么大的生意,真是让妹妹好生欣慰。”

    陆晓漫不经心地坐在茶桌前,执起紫砂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碧螺春。

    “话说回来,还真是托了母亲的造化,她先前落水,好不狼狈,回去狠狠发了一回热,我留了个心眼儿,找了个粗使婆子教会我凫水,没想到竟然派上了用场,这才捡回一条命来。”陆晓素手纤纤,用杯盖将澄明的茶汤撇了撇浮沫。

    沈寄云脸上的神情稍纵即逝地僵了一僵,这变化没有逃脱陆晓的察觉。

    原身不会凫水一事,沈寄云从楼氏那里打听得一清二楚,要不然她也不会那日见到自己犹如撞鬼。

    把她的疑窦打消下去,也省得给自己找上麻烦。

    “姐姐未雨绸缪,妹妹佩服。”沈寄云话说得滴水不漏。

    陆晓笑而不语。

    “妹妹过来,确有一事,妹妹听闻姨丈在陇东,因为气候不和,水土又没有盛京养人,得了咳疾,姨妈急得夜不能寐,屋漏偏逢连夜雨,陇东又起了匪患,妹妹特地去药店配了橘红丸,世子领了圣命去陇东剿匪,这橘红丸就只好求世子带去。”沈寄云说的情真意切。

    “妹妹对我,还真是关心的紧。”陆晓语气轻缓,也将塑料姐妹情谊表演得天衣无缝。

    沈寄云似乎铁了心要拉拢自己,往前一步眼神真挚:“姐姐放心,林世子与姐姐之间的误会,妹妹一定全力斡旋解开,待林世子去了陇东,姨丈那边也能背后有靠。”

    ——让对陆家恨之入骨的林出野去照料陆老爷?沈寄云这块大饼也画得真大胆。

    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一个假笑一个不屑。

    陆晓收起情绪,沈寄云铺垫了这么久,肯定不是单纯在自己面前认输那么简单。

    “多谢妹妹好意,妹妹待会儿下楼时,我让伙计给妹妹拿几盒颜色娇艳点的水粉胭脂,待妹妹过大礼之日,我还要去给妹妹添妆呢。”陆晓无害地歪头一笑。

    ——到底是个没经过见过的深闺傻白甜,五皇子湮墨泽帮她,不过也就是图几日落难千金的新鲜劲儿罢了。

    沈寄云面露得色,假装无意间提了一句:“姐姐素日里诗词做得最好,妹妹近日苦学良久,但一直不得法门,想当年在陆府,姐姐常在书房里,一呆便是一天,妹妹就没那份慧根,看几本书就头晕眼花。”

    陆晓领会到了沈寄云的意图,顺着她的话说下去:“以前都是些闺阁闲趣,没什么用处,哪里比得了真金白银来得实在呢。”

    沈寄云掩饰住面色中的鄙夷,露出十分感兴趣的样子道:“怎么能说是无用之物呢,妹妹还记得姐姐十岁便开始作诗,那些诗词本子,都有足足好几摞呢,府里的下人争相背诵,就是可惜了。”

    陆晓啜了一口茶汤,拈起一块牛乳酥。

    “不提倒罢了,提起来倒让人生气,官府来查抄陆府的时候,我亲眼看着把我闺房书阁中的一应物件全都搜刮走了,可后来官府贴出的通告里,却少了不少东西,我那些书阁物件,不知道被哪个轻浮浪子捡去。”

    陆晓叹了一口气,做出一副惋惜向往的样子。

    她知道诗词本子的去处,原书中,楼氏买通了抄家的官差,留下了一部分家产,其中不光有原身的首饰和心爱的摆件,诗词本子也在其中,楼氏因为坐吃山空没了依傍,这些物件又不敢随便拿去当铺换钱,投机取巧把那箱子财物亲自拿去讨好沈寄云。

    毕竟当年楼氏可是亲眼见这沈寄云在陆府寄养时,对着正牌千金陆晓的那些首饰十分向往的可怜样子。

    当然楼氏确实算是投其所好。

    林出野素来好风雅,又是因为吟诗作对与沈寄云结下缘分的,所以最喜沈寄云的才情,这原身的诗词本子,正好让沈寄云拿去来维持自己的才女人设。

    不过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是沈寄云嫁给林出野之后,新婚伉俪朝夕相对,沈寄云能背下来的原身的诗句,不过那么五六首,她应急从外面胡乱搜来的诗词,又与原身的清骏绮丽的文风相差甚远,楼氏无意间送来的东西正好解了沈寄云的燃眉之渴。

    沈寄云现在就来打探消息,难不成,她与林出野的感情进展,并不如原书中的顺利,沈寄云不再自认自己拿下林出野一事十拿九稳?上回坠江一事,已经让沈寄云对楼氏产生了信任危机,两人多日不曾再见,楼氏也没有机会献宝。

    所以沈寄云找到自己这里来了?

    陆晓以手撑着下巴,咬了一口牛乳酥融化在口中,甜蜜香醇。

    陆晓借着倒茶的机会瞥了一眼沈寄云,在她脸上窥见了一种隐隐的“茅塞顿开”的神情。

    话里的暗示很明白了,原身的诗词本子,一定是被楼氏藏在那一堆她私藏的家产中。

    既然沈寄云想要,那就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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