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兄,真乃仗义之士。”

    吴起目光复杂,望着眼前的一脸微笑,人畜无害的刘邦,突然觉得有点危险。

    此人不似良善啊。

    而且,分明是想试他一试,然后拉他入伙。

    让他吴起,为其所用。

    一个地痞青皮,都有此心机。

    大周境内的人才,何其多矣。

    可惜,多是心思不纯之辈。

    但这何尝不是一个机会,倘若他真能找齐人手,并听他谋划。

    未必不能吃下石宝的三千贼兵。

    这一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刘邦眼珠一转,笑着上前揽着吴起的肩膀,又是一番痛饮。

    同时,主动将石宝藏匿之地告知。

    时不时,再套上两句话,全是一些关于用兵,对付石宝的法子。

    不耻下问,这是他的习惯。

    至于装高深,不懂装懂,那没必要。

    一番试探下来,这让他发现此人对兵法上的造诣,极其之高。

    虽然大多数没听懂,但并不妨碍他觉得极有道理。

    吴起眯着眼,喝了一口酒,他也是没办法,目前的情况。

    唯有靠刘邦出人手,他出谋。

    一同配合,互相利用。

    总好过碌碌一生。

    不多时,吴起的目光便是望向了前方,浩浩荡荡的人群。

    竟是不下三百多人。

    这人的号召力,当真不小。

    为首的几人,身形、衣着、面貌各异,显然是与刘邦极为熟络。

    大笑着打了一声招呼,直接入内,抓起烹好的狗肉,便是一口。

    余下则是站在外头,但是一个也不例外,俱是分了一碗酒肉。

    仗义疏财,性情豁达。

    现在的大周地痞,都如此优秀吗?

    吴起皱着眉头,看着与众人嬉笑打骂,好不快活的刘邦,不由沉思。

    “吴兄,这些都是自己人,虽然是少了一点,不过若是使上一些银子,在下还能招来人手,估摸着能有千人左右。”

    “来来来。”

    “你们先敬上吴兄一杯,以后都是自家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刘邦一甩头发,拍着坐在身旁的几人,满脸笑意。

    “在下卢绾,乃是刘兄的邻居,自小一起长大,情同手足,见过吴兄。”

    卢绾身形高大,打量着眼前的吴起。

    虽然不知道刘邦,从哪招来一个瘸子。

    不过,还是率先起身,端着酒碗,一饮而尽。

    “吴兄,俺是樊哙,粗人一个,杀狗屠户,没什么本事,就是胆大,刀快。”

    樊哙虎背熊腰,咧嘴憨笑,当下也不用碗,抱着一坛酒狂灌。

    “在下狱掾曹参,乃是沛县狱曹的属吏,见过吴兄。”

    曹参身形偏瘦,目光有神,言语也多了一点大周文人气息。

    “吴兄,在下周勃,平日靠编织养蚕器具,偶尔也接丧事时吹箫奏挽歌为生。”

    周勃爽朗一笑,举杯示意,他能者多劳,不以为耻。

    “在下车夫夏侯婴,只是马夫一个,见过吴兄。”

    夏侯婴面色肃然,声音厚重。

    不过,他们的目光全在打量着吴起。

    这人没见过。

    绝非是徐州郡人士,但是从樊哙的口中得知,此次刘邦通知他们。

    乃是有一个大买卖要干。

    此人能让刘邦看重,估计有些本事。

    吴起面带笑意,挨个看了几人一眼,也是一一回礼。

    这些人俱是身份低微,但看上去该是仗义之辈。

    主要是,刘邦所言能招来千人左右。

    那就有办法了。

    剩下的,便是看看这些人的能耐如何,因人而用。

    有刘邦在此,他倒是很快融入这群人之中。

    更是几番烈酒下肚。

    吴起心下更惊,他也是明白了,这些普通人着实不普通。

    斗勇拼狠,个个不在话下。

    那些三百余人,虽多是庄户出身,游手好闲,没有正规训练过。

    但打架、闹事全是一把好手。

    不惧死,敢拼命。

    这就是一支精兵,最需具备的基础条件。

    而石宝麾下的贼兵,一样是寻常百姓出身,算不上精锐。

    若能有千人左右,再以樊哙、夏侯婴等人的勇武。

    再用他之计谋,吃下石宝的三千贼兵,绝非没有可能。

    “吴兄,以为如何?”

    “若是可行,在下便去再招募一些乡勇,再去县衙报备一番。”

    “咱们依计行事?”

    刘邦嘴角上扬,看着吴起眼中的兴奋,不复先前心灰意冷。

    岂能不知,他已是意动。

    大把的银子,正等着他前去取。

    “好。”

    “刘兄若能再寻来一些兵甲,再以在下的统兵之法,稍加训练。”

    “届时只需让曹参领上三百人,示其以弱,引贼出洞,而刘兄则带上三百人与卢绾、周勃设以埋伏,断其后路。”

    “余下之人,可让夏侯婴、樊哙带领,抄其老巢,纵火烧之。”

    “此计可成。”

    “只是...”

    吴起面色肃然,凑在刘邦身前,压低声音。

    “刘兄身为大周子民,当以忠孝为先,切不可生出他心,现在大周朝廷的势力太大,而且天子屡施仁政,广得民心。

    “麾下智谋之士,精兵悍将,数不胜数。”

    “切莫自误啊。”

    “...”

    “吴兄说笑了,在下明白。”

    “天子圣明仁德,我刘邦佩服。”

    “在大周境内,绝不敢生事,还请吴兄大可放心。”

    刘邦眯着眼,点头称是。

    他又不是傻子。

    以他的能耐,外加真心跟着他的,也就这么一点人手。

    如何能跟当今天子对抗?

    他刘邦是有出头之心,但亦不敢在大周称兵,这是找死而已。

    不过,在大周境内他是不会乱来。

    若是天子此战的大获全胜,局势一片大好。

    他完全可以选择带上这些人,前去锦上添花,再立军功。

    然后直接面见天子,领赏封官。

    或者,倘若可以把队伍壮大,再有一个时机加身。

    此番出兵犯境的敌国之中,他大可选上一个出兵最多、势力最弱的敌国蛮夷,趁其兵败,前去搅乱一番。

    如此一来,他与天子并无冲突。

    而且运气好了,未必不能成就一场大事。

    再不济,他帮天子前往敌国,攻城略地,那是何等功勋?

    封侯拜将,亦不为过。

    同样是出人头地。

    刘邦一张脸上的笑容,愈发兴奋。

    这一番心思想法,他当然是想不出来,而是前些日子,萧何与他吃酒尽兴,谈天说地,扯到了这些。

    想不到,真有用上的时候。

    这人,一定要带上。

    有大用啊。

    只是吴起面色古怪,端着酒碗的手,微微轻颤了一下。

    一双眸子,深深看了刘邦一眼。

    他听出来了。

    在大周境内,绝不生事...

    这是想去趁此机会,去其他地方,称王称霸。

    此人,当真胆色过人。

    而且野心这东西,人人皆有。

    地痞亦不例外。

    只是想成事,何其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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