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头。
下春雨的季节,一开始绵绵细雨的时候还能够继续下地干活儿,等到开始下大雨后,大队长也没办法,只能够让大家伙回家休息几天。
总不能够让大家淋着大雨,带着斗笠……那样也会湿的,生病了更加糟糕。
下雨这几天,村民们都待在自己的家中,当然,也有些闲不住的,不是去菜园除草就是上山挖竹笋蘑菇之类的。
褚南延跟叶明珠两人倒是没有去,“我们等雨小一点儿再去,现在这么大雨,要是淋湿了身子,生病了,可怎么办?我可心疼坏了。”
叶明珠说起情话来,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矜持与委婉,直白的戳进了褚南延的心坎上。
听着叶明珠这句情话的褚南延,如此的娇软甜媚,脸上的温雅都成了柔和与宠溺,“好,听你的。”
下大雨的话,也不好去叶家吃饭了,虽然是隔得近,可重要的是……来来回回,容易淋湿身子,还不如在家自己煮饭吃呢。
叶家也知道叶明珠的想法,也没有说啥,而是又让叶大勇送去了几颗青菜,在家自个儿煮。
这会儿,刚吃了饭的叶明珠跟褚南延听着外边儿传来的下雨声,特别有诗情画意的跟褚南延读起书来,嗯……褚南延教,叶明珠听的那种。
褚南延没有想到的是,叶明珠还挺聪慧的,不是听说是个学习很差劲的孩子吗?
“不错。”为了表示自己的鼓励,褚南延亲了亲怀中少女……少妇,哎呀,或许是气氛太好,很快就从桌前转战到了床上。
几天后,大雨终于变成了绵绵细雨,也不是很大,还在大队长放假的期间内,叶明珠兴致勃勃的拉着褚南延去山上挖竹笋。
“南延南延,我们去采蘑菇吧。”叶明珠觉得跟褚南延一起上山采蘑菇,踏着青,雨后的空气清新,植被都坠着露珠水滴,肯定很浪漫。
“嗯。”褚南延在对于叶明珠的提议上,一般没有多大的反对,反而是起身去拿背箩,带着两顶斗笠背在后面,生怕一会儿突然下大雨。
若是在之前,褚南延跟叶明珠在外面走着时,肯定要顾忌一下,都不敢明目张胆的拉着叶明珠走。
“小心些……”褚南延拉着叶明珠上山的时候,还拿了条木棍当做开路,打开那些拦路条藤。
“嗯。”乖巧的小姑娘跟在了后面的地方,那张白皙的脸蛋满是欢喜的笑意,“南延,我记得那边老树头下,好像有蘑菇……”
两人一边甜蜜一边采蘑菇,挖竹笋,过得不知道有多开心。
下山的时候,叶明珠一时没有注意看路,‘哎哟’一声,滑倒了!顿时,叶明珠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下过雨的山路,泥巴泛飞,一屁股坐下去时,浑身都是泥,最重要的是,叶明珠的脚摔下去的时候擦伤了,破皮了,红了起来,快要渗血了。
吓得褚南延连忙过去,慌乱得很,“没事儿吧?”
脱口而出的询问,在看到叶明珠那已经破了皮的腿,皱起了眉,不行,得赶紧回去,
背上的背箩取了下来,扶着叶明珠站起来时,弯腰在叶明珠面前,让叶明珠爬上他的背,手里拎着个背箩,丝毫都不像是文弱书生的形象。
当褚南延背着叶明珠下山时,就看到了上山的许晓蓝,她还想着去山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山货,给自己加加菜什么的……
主要是在知青点也闷得慌,因为之前的事情,知青点的人还对她很是看不上眼,许晓蓝也不去跟这些傻·逼知青说话,她自个儿上山去。
空气清新的农村,没有受过大工厂污染的空气,多呼吸几下。
然后,就看到了褚南延背着叶明珠从山上走下来,那黏糊的样子,让许晓蓝看得眼都红了,他们,怎么会在这儿?
站在一旁,想要将自己的视线看向褚南延身上,可是想到褚南延对自己的厌恶,再加上自己做过的事情,许晓蓝还真的不敢跟他们对话,连对视都不敢。
可心里又期待褚南延能够将视线放在自己身上,哪怕就那么一秒,可是,许晓蓝余光中一直注意,都发现他并没有。
压根儿就没有将视线有在她身上一秒,令许晓蓝觉得自己刚才所有的情绪,都像是在自作多情一样,难堪至极。
只是,许晓蓝没有因此而对褚南延生气起来,相反,而是觉得叶明珠才是罪魁祸首,要不是她,褚南延怎么会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呢?
叶明珠当然发现许晓蓝,她记得这个女知青心里狠毒又坏,总喜欢针对南延,之前还去红袖章那边举报,真是恶毒。
“南延,人家的脚好痛哦……”娇滴滴的声音在路过许晓蓝的时候,就从叶明珠的唇边冒出。
“我们这就回去擦药。”褚南延拧着眉,神情十分的紧张,步伐都快了几步,掩饰不了他对她的关怀。
“南延真好,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那些坏女人就是心怀不轨,总喜欢在背后搞别人。”叶明珠娇笑的同时,黏黏糊糊的语气,说着阴阳怪气的话。
许晓蓝就在旁边,她知道,叶明珠这会儿说的这话,是故意在针对自己。
叶明珠被褚南延背在后背上的时候,将自己的脑袋靠在了后背,刚好脸对向许晓蓝,就看到许晓蓝那张狰狞到扭曲的脸,眼中迸发着恨意,似是要将自己撕了一样。
哎呀呀呀呀……有些人怎么这么开不起玩笑?怎么?就允许她欺负别人?不许别人反抗吗?
觉得自己气到了许晓蓝之后的叶明珠更加得意了起来,扬起的笑颜不知道有多开心,甜到让人发腻。
唯一看到这张开心笑颜的许晓蓝根本就不能够欣赏,相反,还觉得叶明珠这个垃圾在嘲笑自己,整个人都快气炸了,该死的叶明珠!!!!
张混子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还没有动手?
本来还打算去山里挖野菜的许晓蓝现在都没有心情了,不行,她现在就要去找张混子,她给张混子那么多钱了,可不是让张混子混日子的。
脚步往另外一个方向走了去,张混子的家比较偏远一点,也是许晓蓝特地挑选过的人选,不然自己跟张混子的谈话,都要被别人给知道呢。
来到了张混子家时,许晓蓝就皱了皱眉,怎么下了几天的雨,张混子的家看起来就更加破烂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张混子!”许晓蓝不知道此时张混子在不在家,真是该死,该不会是拿他的钱跑了吧?
之前出门,结果下大雨,在集镇上困了好几天,今天终于雨小了,再如何也是自己的狗窝,张混子刚回来不久,又听到了某个冤大头的声音。
艰难的爬起身,然后出门,就看到了许晓蓝站在了门口,生气的朝着里面大喊的动作,“吵什么吵,好端端的都被你吵醒了。”
这么好的天气,对于张混子来说,那是绝对的睡觉时间,怎么可以用来浪费呢?
这个女知青到底想干什么?
“睡觉?张混子,你拿了我的钱,还不想干事儿?”许晓蓝就快要被张混子的这个态度给气坏了,难道自己的钱要打水漂了不成?
“干……”什么事儿?
话语还没有说完,张混子又突然想起了自己跟许晓蓝之间的交易,立即那话语就改了个口,“干事儿是当然要干事儿的,可你也要给我机会啊!这几天下雨,人家叶明珠都没有上山割猪草,让我去哪儿?跑到她家里去吗?你是傻子吗?”
钱都已经到手了,张混子当然是没有这么好的态度去哄许晓蓝了。
“那,那这段时间,你可要抓紧了。”许晓蓝被张混子那么一说,突然又想起了这回事儿来,那倒也是。
这段时间下大雨,想必叶明珠那个娇气又做作的女人肯定不会那么听话的去上工干活,甚至还会让褚南延帮她干活儿去,想到这儿,许晓蓝的心里就一阵的愤怒跟心酸。
她明明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可为什么自己的女主光环就没有了呢?
不过,现在做的这些事情,许晓蓝都觉得是因为女主光环在笼罩着自己,不然怎么会做出这么好的决定,将来叶明珠肯定会抛弃的了……
“嗯,知道,知道。”张混子点头,他最近还真不敢去集镇那边,之前下大雨几天,自己输输赢赢,还赢了不少的钱,嘿嘿,想必那老大哥还想着怎么将钱赢回去。
他不,他要用光了再回去!
看着面前这个好看的女知青,还是她比较有福气啊,她一给钱自己,自己就赢钱了。
“我走了,我可警告你,你可是拿了我的钱的,不干事儿,我可不饶过你!”许晓蓝眯着眼的看着张混子,语气警告中。
张混子不在意的随意点头,“没事儿我就先回去睡觉了!慢走!”
警告?不饶过他?嗤,不就是个女知青嘛,能对自己有什么伤害?
……
此时,褚南延专门去村头老大夫那里开了些擦伤的药,叶明珠就坐在了床沿边上,损伤的地方红得快要渗血了,心疼得褚南延都快要滴血了。
一边吹吹一边擦药,那动作像是在哄小孩儿一样,也的确,他这个动作是学了邻居家给小孩儿擦药的画面,一擦,娇气的小姑娘就缩了缩脚。
嘶——
吓得褚南延赶紧放轻了自己的动作,生怕叶明珠疼哭了,“我轻点儿,不疼,不疼,别哭,擦了药很快就好了……”
都怪他,当时竟然没有看清路,不然就不会让明珠跌倒受伤了。
“嗯。”泪眼汪汪的叶明珠看着面前温柔为自己擦药的男人,眼底倒影着他的身影,印入眼帘,透到心坎上。
过没几秒,伸手抱住了褚南延的脑袋,“南延,你怎么这么好,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听着叶明珠这话的褚南延脸上划过了一丝宠溺,“是因为我家明珠太好了,我不对她好一点儿,媳妇儿被人拐跑可怎么办呀?”
学着叶明珠的这个口吻,听起来十分的可爱。
叶明珠被逗得笑了下,“胡说八道,我怎么会被人拐跑呢?”
她可是个一心一意的人,现在跟褚南延在一起了,那就是永远跟褚南延在一起,除非褚南延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是是是,我们家明珠最好了。”一边附和应声的褚南延给她擦了药之后,轻轻的拉下裤子,同时去将那摔得满是泥巴的衣服洗掉。
“我,我陪你去。”见褚南延要去洗衣服,叶明珠立即就出声说要跟褚南延一起去。
“你脚受伤了,别到处乱跑,在家好好待着!”平常若是叶明珠非要粘着自己一起出去干什么,褚南延会很开心的应承。
只是现在不一样,她脚受伤了还到处跑,岂不是会更严重?难道是不想要自己的脚好了?
洗衣服的时候,顺便去将菜给洗了。
看到褚南延又是洗衣服、又是洗菜的,村里的其他大婶子们看到了,都忍不住出声,“褚知青,今天怎么又是你来洗衣服洗菜啊?明珠呢?”
褚南延跟村里的这些大娘打交道这么久了,当然明白她们这么询问自己的意思是什么了。
脸上温和的笑着回答,“今天跟明珠上山采蘑菇时,她不小心摔了一跤,脚受伤了,不方便行动。”
所以,不是我的媳妇儿不干活,而是不方便,懂吗?
“不是吧?摔伤脚了?不方便行动?这……严不严重啊?”大婶子一听,立即就误会了,还真以为叶明珠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担心又好奇的询问。
“还……挺严重的。”褚南延想起了叶明珠的脚上那红色流血的痕迹,皱了下眉,对于明珠来说,她都没怎么受过伤,肯定很疼。
在褚南延看来,叶明珠受的伤,但凡是一丢丢,都是严重的,该认真对待的。
而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就是镰刀割到了手脚,第二天都能够继续下地干活,褚南延现在跟他们说,叶明珠伤得很重?走不动路了?
该不会是摔断了腿吧?
大家都在脑海里怀疑这个,不过看着褚南延那皱起来十分严肃的表情,又更加的加深了自己这个想法,“褚知青可真是个好男人,明珠动不了,你还帮忙洗衣服洗菜,可了不得呢。”
“就是,我们村里哪一个男人是像褚知青这么好的?我说啊,就明珠她走运了,找到了个这么好的男人。”
其他大婶子夸赞着褚南延,不过说的话也是真的,村里的那些大老爷们儿一个个回到家啥也不帮忙,好像家里头的所有事务都应该交给女人去做。
这一点,大家都忍不住羡慕叶明珠,年纪大一点的倒是觉得叶明珠身为一个小媳妇儿,怎么可以让自家男人干这么些活儿呢?要是在她们那会儿,可是要去浸猪笼的!
“都是相互扶持,各位大哥大叔们也不错的。”褚南延礼貌性的回赠了一句,只是这话落下时,那些大婶子们一点儿都不赞同褚南延这话。
“还说呢!我家那个,回到家就翘着个二郎腿,像个大官一样。”
“我家那个还不是?我每次看到都想一竹竿打过去。”
然后她们就开始对自家那男人开启了吐槽模式,那罪状,你一言我一语的,感觉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这会儿褚南延是怎么也插不上话了。
不过,听了这么多,总觉得在自己心中那些大老爷们儿的形象,都变得奇怪了许多。
等到褚南延洗了衣服洗了菜离开这儿时,其他人也好像是说完了,又将话题转到了褚南延身上,“叶家那闺女不是才刚过上好日子吗?现在摔断了腿,以后可不知道怎么办呢。”
“什么叫做才刚过上好日子?人家叶明珠每天都在过好日子呢!你都没她那么享福!”
“不过叶家的眼光还真不赖,之前我还嘲笑陈红梅,咋给她介绍那么多城里的工人不要,还挑三拣四,结果人家褚知青还更好。”
“条件更好又怎么样?那叶明珠摔断腿了,我就不信褚知青会一直守着那叶明珠。”
“那倒也是……”
一个个在那儿摇着头,说这话时还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没有叶家人的时候,才敢说出来,生怕被叶家人听到,找自己晦气。
“不说了,我得回家做饭了。”
“我家那个死小子也是该下学了……”
然后,这些话就传到了陈红梅的耳中,什么?我家闺女摔断了腿?快要死了?
“明珠,明珠啊……”陈红梅吓得赶紧跑去了褚南延那新房去,跑到了褚南延门口的时候,朝着里边大喊。
门被打开的那一刻,都没来得及跟自家女婿说话,就赶紧冲了进去,“明珠,明珠?你怎么样了?”
那着急的语气,听着像是叶明珠快要死了一样的哭丧,皱巴巴着脸,吓得褚南延都以为自家岳母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她推开自己冲了进去的动作,褚南延也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跟在了陈红梅的身后,出声询问,“妈?怎么了?明珠在里面呢。”
陈红梅都来不及回答自家女婿的话,推开自家闺女的房门,就看到自家贵女坐在床上,盖着个薄薄的被子,半靠在床头,听到响声,转过头,看向了自己这个方向。
陈红梅整个人都快要哭了出来,“明珠?明珠?你有没有怎么样?摔伤了哪里?我这就带你去医院!”
肯定是因为村头那老大夫的医术不好,才不能够医治明珠。
叶明珠听着她妈说的这话时,都一脸茫然的看着陈红梅,好像在说,妈,你说什么呢?
褚南延也在后面略带疑惑的望着陈红梅的背影,暂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岳母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去医院?干什么?明珠只是……应该不用去医院吧?
“你这不是摔断腿了吗?”陈红梅见叶明珠的这个态度,就有些回过神来了,因为陈红梅突然想起来,若是明珠摔断腿,那个疼痛的程度,肯定不是现在这么简单,要哭起来了吧?
视线看向了薄被盖着的地方,下一秒,叶明珠掀开了自己被子,“妈,我只是摔破皮,流了点儿血而已。”
在她妈面前,叶明珠显示得特别的英勇,都忘记了自己刚才在褚南延为自己擦药时,泪眼汪汪的哭着撒娇那样子,多让人怜惜。
“没事儿就成,可吓死妈了,妈刚才听人说你摔断了腿,都不知道是谁,在外面乱说话。”陈红梅侥幸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安抚一下自己乱跳的心脏。
“肯定是他们传的时候将我的伤夸大了,娘你不是早知道吗?他们就那样。”叶明珠觉得肯定是他们说话的时候将事情夸大其词了,才会让人误会。
“嗯。”陈红梅在那儿关心着叶明珠,而褚南延,根本就不知道外边儿竟然会传成那样子,他明明是说……不小心摔了一跤,脚受伤了,不方便行动……
这会儿,想起了自己说了什么的褚南延又下意识的将自己视线看了一眼自家岳母身上,发现自家岳母正跟叶明珠说着话,压根儿就没有空理会自己。
心里划过了一丝心虚,好像是自己的锅,自己当时在外面说的时候不清不楚,所以才让人误会的。
“妈,中午在这儿吃个饭吧,我正准备煮饭炒菜呢。”褚南延知道岳母这是关心明珠,都过来了,也快要吃饭了,就在这儿吃个便饭呗。
“不了,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我做,我得回去了,明珠没事儿就好,你们两个吃吧。”陈红梅知道明珠家就只有褚南延能干活儿。
本来褚南延这个下乡知青工分挣得不多,粮食分得比他们村里的人还少,自己要是在这儿吃饭,可就要让他们少很多粮食了。
说完,也没有给他们两个挽留自己的机会,就那么急匆匆的起身回去了。
正所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说的大概就是陈红梅的这种情况吧。
“额……妈慢走。”褚南延回过神时,陈红梅就已经去到门口了,唯有送她出去。
叶家,叶大勇他们几个也担心叶明珠的情况,见妈赶紧跑过去了,也没有跟着过去,而是在家里等着情况。
就看到妈脸上挂着笑容回来,顿时,叶家的几口人都知道,明珠应该没什么大碍,不然妈早就着急的让他们帮忙将明珠送到医院去了。
“妈,明珠没事儿吧?”叶大勇嚷着粗嗓子的询问。
“没事儿,就磕秃了皮,出了点儿血。”对于他们乡下泥腿子来说,那点儿伤根本就不算是伤,谁家没个磕磕碰碰的?
“那就好,我还担心坏了,还真以为明珠摔断腿了呢。”说到这里,叶二嫂就松了口气,要是叶明珠真的摔断腿,那褚知青恐怕不会这么守着叶明珠,那不是得回叶家?
按照自己婆婆和丈夫对叶明珠的关心,到时候恐怕还要自己伺候呢。
“没事儿就好。”旁边的叶大嫂也点点头,对于自己两个孩子在自己抢收期间顾不上得拜托叶明珠时,低头直接吩咐,“你们姑姑受伤了,这段时间得多过去帮她干活,知道吗?”
叶大嫂的话,大壮跟大妞两个小孩子乖巧的连连点头,“知道了。”
姑姑受伤,刚才奶他们说了,不算很严重,但流了血,得好好照顾姑姑,他们是乖孩子,一定听话。
叶大嫂的话,叶二嫂立即不甘示弱的同样吩咐二壮跟三壮,嗯……生怕像上年那样,自己抢收的时候,两个臭小子不听话跑去湖边。
总得有个人看着他们,小姑子就是个很不错的人选,至于帮忙干点儿活,现在叶二嫂已经看开了,又不是什么粗重活儿,小孩子都能轻易上手的那种。
总比自己儿子掉落湖里淹死得强!
……
叶家的人顾着开心,并没有去跟那些流言蜚语解释清楚自家闺女并没有摔断腿的事情,于是,这条流言蜚语很快就传遍了。
毕竟叶家闺女叶明珠也算是村里的一大人物,很多时候她那些事迹都让不少人觉得惊(引)世(起)骇(风)俗(潮)啊。
“不是吧?真的吗?那岂不是很惨?”一听到叶明珠摔断腿,一个个都唏嘘了起来,叶明珠今年才二十吧?这么年轻就摔断腿,未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人家褚知青亲口承认的,那还有假?”一看那褚知青,现在是个好男人,可久病床前无孝子,当然也不会有孝‘夫’,可见褚南延是不会守着叶明珠一辈子的。
“怎么不去大医院看看?难道是不舍得?褚知青该不会是想着放弃叶明珠了吧?”猜测着另外一个可能性,都说他们那些知青没个好的了,恐怕还不知道是不是他故意弄断的呢。
还有些小伙子觉得特别的惋惜,虽然这个漂亮姑娘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可曾经爱慕暗恋过,哪看得了那么好的姑娘就这么颓废堕落没了呢?
这个消息传到知青点的时候,知青们也差不多是这个情况,还以为褚知青在村里能够得到幸福呢!怎么就突然摔断腿了呢?
好几个女知青倒是眼睛亮了一下,叶明珠断了腿,褚知青虽然一开始会怜惜,可久了之后,肯定不会守着叶明珠过一辈子,自己岂不是有机会了?
要知道,褚知青这个金疙瘩,可是很吃香的,最主要的是他两个父母都是在首都当工人的,将来退休,自己就可以接位置,吃上商品粮了!
等到许晓蓝背着个背箩,从山上好不容易弄了点蘑菇等东西回来,等待着张混子什么时候搞定叶明珠,心情稍微恢复了那么一丢丢。
回到来,就听到村里的人在讨论叶明珠跟褚知青的事情,许晓蓝是怎么也不想听到,以为是什么大喜事儿,直接捂住了自己耳朵赶紧跑回知青点。
结果,知青点的那些知青也在讨论?该死,什么时候叶明珠这么有人气了?都快成为村里的明星了!
“叶明珠摔断了腿,恐怕褚知青也跟她过不了多久了……”一个女知青略带阴阳怪气的话,令许晓蓝当场就愣住了。
那不爽的心情,在这一秒,就顿时爆发出了万般的喜意,什么?什么?叶明珠摔断了腿?
不会是真的吧?
想起了今天自己上山时看到的画面,褚南延背着叶明珠,叶明珠的双腿垂直无力的吊着,好像……是真的摔断了腿了?
“你说的是真的?叶明珠摔断腿的事情,该不会是你胡说的吧?”许晓蓝这时候带着点着急的语气询问,压根儿就忘记了知青点的人对她有多嫌恶了。
“哼,我怎么会胡说呢?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而且还是褚知青口中说出来的。”说到这儿,那女知青朝着许晓蓝冷哼一声。
他们的关系很好吗?
许晓蓝一点儿都没有在意这个女知青对自己的态度这般不好,相反,那双眸子染上了亮色,垂下眸,席卷了万般的狂喜。
转过身,就回了灶厨,并没有跟这些知青讨论起自己此时的心神起伏。
那些知青根本就没有在意许晓蓝,认为这么恶毒如一条毒蛇随时会暴起咬人的许晓蓝,可不能够太靠近,免得到时候误伤了自己。
坐在了灶厨前准备烧火的许晓蓝,那张嘴都咧得开开,真是让人高兴啊!叶明珠竟然摔断腿了?哈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今天早上还敢这么嚣张的嘲笑她,活该,果然,她就说了,自己身为女主,怎么可能会没有女主光环呢?
自己之前遭遇过那么多的事情,都是老天爷给予她这个女主角的磨难,她怎么可以被一时的困难打倒呢?她要继续坚强的努力下去。
一边烧火,一边准备煮粥的她脑海里想起了褚南延将叶明珠踹开,跟自己在一起之后的画面,她肯定不会像叶明珠那样矫揉造作、惹是生非,娇生惯养!
她一定会温柔的鼓舞褚南延跟自己一起努力,陪着褚南延一起奋斗,一起考大学回城,成为大学里别人羡慕的一对。
她的南延,肯定能够成为一国首富,然后对自己这个‘一起奋斗的妻子’恩爱有加,如自己写的书那样,将自己捧在心上,一生一世的供养。
甜滋滋的幻想起了未来的日子,将来的自己大富大贵,又何必焦虑于一时的困难与贫苦呢?
突然,许晓蓝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糟糕了,她的钱都用来收买张混子了,现在叶明珠出事儿了,褚南延肯定会抛弃叶明珠。
自己这么做,岂不是白费力气了?
该死!没有了钱,她还怎么买雪花膏护肤、怎么买漂亮的衣服打扮自己?再怎么样,外貌是第一要素,得让别人发现自己,才能够跟自己发展出‘发掘内在美’的条件啊。
看了一眼自己的粥,要是自己跑了,知青点的那些恶心白眼狼,肯定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将她的粥给吃光。
立即,坐在那儿赶紧将自己的粥给吃光了之后,又马上爬起身,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出门,去找张混子要回那钱。
……
首都。
距离过年,又快过去了半年了,褚爷爷这段时间也是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有其他人,倒是邻居的几个老头总是来找他下棋。
白天的时候热闹,就越是显得晚上的时候孤独,也曾经好几次去自己战友家,偷偷打探一下关于上面风向的事情。
褚老头一个人待在家的事情,邻居与战友们都知道,身为一个为国家打过仗的老头子,现在只能够孤苦伶仃,大家还是为他觉得心酸的。
“上头那个作风作雨的,快不行了,等过段时间……”低声的告诉褚老头子这个事情之后,又一脸的严肃,扬着声,掩饰自己刚才的那句话,“你上次不还说要给你孙媳妇儿买手表吗?咋样了?”
褚老头子听着这话时,都满脸的汗颜了,这都是上年的事情了,就算是装,也要装得像一点啊。
不过,看他们不顺眼、朝着他们作风作雨的那位快不行了,是不是说明自己家孙孙很快就可以回来了?还有孙媳妇儿。
“不过,就算是回城,那也得有个正经的工作才行啊……”战友提醒着褚老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回城的。
“你说得对……”褚老头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虽然有规定回城名额,但是如果在城里找到工作了的话,还能够将自己的户口转到城里来,吃商品粮。
不管是哪个城市都成,自己在这儿这么多年,一起打仗的战友还有不少,儿子跟儿媳的能力,他要走动走动,看看能不能弄两个名额过来才成了。
自己孙子是高中毕业,找个厂里的工作,不是很难。
难的是自己孙媳妇儿找什么工作才合适,当工人也不错,但就是辛苦了些,也不知道孙媳妇儿读过多少年书,上初中没有?
工厂的活儿太辛苦的话,要是孙媳妇儿怀上曾孙,那就遭殃了,对他的曾孙孙不太好呢!
得找个轻松点儿的活,但又能够让她转回城来。
思来想去,能够去的地方,或许是……妇联?当个干杂活儿的那种?考量半天,又开始奔波去了。
思考着等今年抢收之后,就让他们回城,争取年底前回城,过年就可以一起团圆了……他不想,团圆夜……又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饭桌前了。
下春雨的季节,一开始绵绵细雨的时候还能够继续下地干活儿,等到开始下大雨后,大队长也没办法,只能够让大家伙回家休息几天。
总不能够让大家淋着大雨,带着斗笠……那样也会湿的,生病了更加糟糕。
下雨这几天,村民们都待在自己的家中,当然,也有些闲不住的,不是去菜园除草就是上山挖竹笋蘑菇之类的。
褚南延跟叶明珠两人倒是没有去,“我们等雨小一点儿再去,现在这么大雨,要是淋湿了身子,生病了,可怎么办?我可心疼坏了。”
叶明珠说起情话来,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矜持与委婉,直白的戳进了褚南延的心坎上。
听着叶明珠这句情话的褚南延,如此的娇软甜媚,脸上的温雅都成了柔和与宠溺,“好,听你的。”
下大雨的话,也不好去叶家吃饭了,虽然是隔得近,可重要的是……来来回回,容易淋湿身子,还不如在家自己煮饭吃呢。
叶家也知道叶明珠的想法,也没有说啥,而是又让叶大勇送去了几颗青菜,在家自个儿煮。
这会儿,刚吃了饭的叶明珠跟褚南延听着外边儿传来的下雨声,特别有诗情画意的跟褚南延读起书来,嗯……褚南延教,叶明珠听的那种。
褚南延没有想到的是,叶明珠还挺聪慧的,不是听说是个学习很差劲的孩子吗?
“不错。”为了表示自己的鼓励,褚南延亲了亲怀中少女……少妇,哎呀,或许是气氛太好,很快就从桌前转战到了床上。
几天后,大雨终于变成了绵绵细雨,也不是很大,还在大队长放假的期间内,叶明珠兴致勃勃的拉着褚南延去山上挖竹笋。
“南延南延,我们去采蘑菇吧。”叶明珠觉得跟褚南延一起上山采蘑菇,踏着青,雨后的空气清新,植被都坠着露珠水滴,肯定很浪漫。
“嗯。”褚南延在对于叶明珠的提议上,一般没有多大的反对,反而是起身去拿背箩,带着两顶斗笠背在后面,生怕一会儿突然下大雨。
若是在之前,褚南延跟叶明珠在外面走着时,肯定要顾忌一下,都不敢明目张胆的拉着叶明珠走。
“小心些……”褚南延拉着叶明珠上山的时候,还拿了条木棍当做开路,打开那些拦路条藤。
“嗯。”乖巧的小姑娘跟在了后面的地方,那张白皙的脸蛋满是欢喜的笑意,“南延,我记得那边老树头下,好像有蘑菇……”
两人一边甜蜜一边采蘑菇,挖竹笋,过得不知道有多开心。
下山的时候,叶明珠一时没有注意看路,‘哎哟’一声,滑倒了!顿时,叶明珠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下过雨的山路,泥巴泛飞,一屁股坐下去时,浑身都是泥,最重要的是,叶明珠的脚摔下去的时候擦伤了,破皮了,红了起来,快要渗血了。
吓得褚南延连忙过去,慌乱得很,“没事儿吧?”
脱口而出的询问,在看到叶明珠那已经破了皮的腿,皱起了眉,不行,得赶紧回去,
背上的背箩取了下来,扶着叶明珠站起来时,弯腰在叶明珠面前,让叶明珠爬上他的背,手里拎着个背箩,丝毫都不像是文弱书生的形象。
当褚南延背着叶明珠下山时,就看到了上山的许晓蓝,她还想着去山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山货,给自己加加菜什么的……
主要是在知青点也闷得慌,因为之前的事情,知青点的人还对她很是看不上眼,许晓蓝也不去跟这些傻·逼知青说话,她自个儿上山去。
空气清新的农村,没有受过大工厂污染的空气,多呼吸几下。
然后,就看到了褚南延背着叶明珠从山上走下来,那黏糊的样子,让许晓蓝看得眼都红了,他们,怎么会在这儿?
站在一旁,想要将自己的视线看向褚南延身上,可是想到褚南延对自己的厌恶,再加上自己做过的事情,许晓蓝还真的不敢跟他们对话,连对视都不敢。
可心里又期待褚南延能够将视线放在自己身上,哪怕就那么一秒,可是,许晓蓝余光中一直注意,都发现他并没有。
压根儿就没有将视线有在她身上一秒,令许晓蓝觉得自己刚才所有的情绪,都像是在自作多情一样,难堪至极。
只是,许晓蓝没有因此而对褚南延生气起来,相反,而是觉得叶明珠才是罪魁祸首,要不是她,褚南延怎么会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呢?
叶明珠当然发现许晓蓝,她记得这个女知青心里狠毒又坏,总喜欢针对南延,之前还去红袖章那边举报,真是恶毒。
“南延,人家的脚好痛哦……”娇滴滴的声音在路过许晓蓝的时候,就从叶明珠的唇边冒出。
“我们这就回去擦药。”褚南延拧着眉,神情十分的紧张,步伐都快了几步,掩饰不了他对她的关怀。
“南延真好,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那些坏女人就是心怀不轨,总喜欢在背后搞别人。”叶明珠娇笑的同时,黏黏糊糊的语气,说着阴阳怪气的话。
许晓蓝就在旁边,她知道,叶明珠这会儿说的这话,是故意在针对自己。
叶明珠被褚南延背在后背上的时候,将自己的脑袋靠在了后背,刚好脸对向许晓蓝,就看到许晓蓝那张狰狞到扭曲的脸,眼中迸发着恨意,似是要将自己撕了一样。
哎呀呀呀呀……有些人怎么这么开不起玩笑?怎么?就允许她欺负别人?不许别人反抗吗?
觉得自己气到了许晓蓝之后的叶明珠更加得意了起来,扬起的笑颜不知道有多开心,甜到让人发腻。
唯一看到这张开心笑颜的许晓蓝根本就不能够欣赏,相反,还觉得叶明珠这个垃圾在嘲笑自己,整个人都快气炸了,该死的叶明珠!!!!
张混子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还没有动手?
本来还打算去山里挖野菜的许晓蓝现在都没有心情了,不行,她现在就要去找张混子,她给张混子那么多钱了,可不是让张混子混日子的。
脚步往另外一个方向走了去,张混子的家比较偏远一点,也是许晓蓝特地挑选过的人选,不然自己跟张混子的谈话,都要被别人给知道呢。
来到了张混子家时,许晓蓝就皱了皱眉,怎么下了几天的雨,张混子的家看起来就更加破烂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张混子!”许晓蓝不知道此时张混子在不在家,真是该死,该不会是拿他的钱跑了吧?
之前出门,结果下大雨,在集镇上困了好几天,今天终于雨小了,再如何也是自己的狗窝,张混子刚回来不久,又听到了某个冤大头的声音。
艰难的爬起身,然后出门,就看到了许晓蓝站在了门口,生气的朝着里面大喊的动作,“吵什么吵,好端端的都被你吵醒了。”
这么好的天气,对于张混子来说,那是绝对的睡觉时间,怎么可以用来浪费呢?
这个女知青到底想干什么?
“睡觉?张混子,你拿了我的钱,还不想干事儿?”许晓蓝就快要被张混子的这个态度给气坏了,难道自己的钱要打水漂了不成?
“干……”什么事儿?
话语还没有说完,张混子又突然想起了自己跟许晓蓝之间的交易,立即那话语就改了个口,“干事儿是当然要干事儿的,可你也要给我机会啊!这几天下雨,人家叶明珠都没有上山割猪草,让我去哪儿?跑到她家里去吗?你是傻子吗?”
钱都已经到手了,张混子当然是没有这么好的态度去哄许晓蓝了。
“那,那这段时间,你可要抓紧了。”许晓蓝被张混子那么一说,突然又想起了这回事儿来,那倒也是。
这段时间下大雨,想必叶明珠那个娇气又做作的女人肯定不会那么听话的去上工干活,甚至还会让褚南延帮她干活儿去,想到这儿,许晓蓝的心里就一阵的愤怒跟心酸。
她明明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可为什么自己的女主光环就没有了呢?
不过,现在做的这些事情,许晓蓝都觉得是因为女主光环在笼罩着自己,不然怎么会做出这么好的决定,将来叶明珠肯定会抛弃的了……
“嗯,知道,知道。”张混子点头,他最近还真不敢去集镇那边,之前下大雨几天,自己输输赢赢,还赢了不少的钱,嘿嘿,想必那老大哥还想着怎么将钱赢回去。
他不,他要用光了再回去!
看着面前这个好看的女知青,还是她比较有福气啊,她一给钱自己,自己就赢钱了。
“我走了,我可警告你,你可是拿了我的钱的,不干事儿,我可不饶过你!”许晓蓝眯着眼的看着张混子,语气警告中。
张混子不在意的随意点头,“没事儿我就先回去睡觉了!慢走!”
警告?不饶过他?嗤,不就是个女知青嘛,能对自己有什么伤害?
……
此时,褚南延专门去村头老大夫那里开了些擦伤的药,叶明珠就坐在了床沿边上,损伤的地方红得快要渗血了,心疼得褚南延都快要滴血了。
一边吹吹一边擦药,那动作像是在哄小孩儿一样,也的确,他这个动作是学了邻居家给小孩儿擦药的画面,一擦,娇气的小姑娘就缩了缩脚。
嘶——
吓得褚南延赶紧放轻了自己的动作,生怕叶明珠疼哭了,“我轻点儿,不疼,不疼,别哭,擦了药很快就好了……”
都怪他,当时竟然没有看清路,不然就不会让明珠跌倒受伤了。
“嗯。”泪眼汪汪的叶明珠看着面前温柔为自己擦药的男人,眼底倒影着他的身影,印入眼帘,透到心坎上。
过没几秒,伸手抱住了褚南延的脑袋,“南延,你怎么这么好,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听着叶明珠这话的褚南延脸上划过了一丝宠溺,“是因为我家明珠太好了,我不对她好一点儿,媳妇儿被人拐跑可怎么办呀?”
学着叶明珠的这个口吻,听起来十分的可爱。
叶明珠被逗得笑了下,“胡说八道,我怎么会被人拐跑呢?”
她可是个一心一意的人,现在跟褚南延在一起了,那就是永远跟褚南延在一起,除非褚南延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是是是,我们家明珠最好了。”一边附和应声的褚南延给她擦了药之后,轻轻的拉下裤子,同时去将那摔得满是泥巴的衣服洗掉。
“我,我陪你去。”见褚南延要去洗衣服,叶明珠立即就出声说要跟褚南延一起去。
“你脚受伤了,别到处乱跑,在家好好待着!”平常若是叶明珠非要粘着自己一起出去干什么,褚南延会很开心的应承。
只是现在不一样,她脚受伤了还到处跑,岂不是会更严重?难道是不想要自己的脚好了?
洗衣服的时候,顺便去将菜给洗了。
看到褚南延又是洗衣服、又是洗菜的,村里的其他大婶子们看到了,都忍不住出声,“褚知青,今天怎么又是你来洗衣服洗菜啊?明珠呢?”
褚南延跟村里的这些大娘打交道这么久了,当然明白她们这么询问自己的意思是什么了。
脸上温和的笑着回答,“今天跟明珠上山采蘑菇时,她不小心摔了一跤,脚受伤了,不方便行动。”
所以,不是我的媳妇儿不干活,而是不方便,懂吗?
“不是吧?摔伤脚了?不方便行动?这……严不严重啊?”大婶子一听,立即就误会了,还真以为叶明珠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担心又好奇的询问。
“还……挺严重的。”褚南延想起了叶明珠的脚上那红色流血的痕迹,皱了下眉,对于明珠来说,她都没怎么受过伤,肯定很疼。
在褚南延看来,叶明珠受的伤,但凡是一丢丢,都是严重的,该认真对待的。
而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就是镰刀割到了手脚,第二天都能够继续下地干活,褚南延现在跟他们说,叶明珠伤得很重?走不动路了?
该不会是摔断了腿吧?
大家都在脑海里怀疑这个,不过看着褚南延那皱起来十分严肃的表情,又更加的加深了自己这个想法,“褚知青可真是个好男人,明珠动不了,你还帮忙洗衣服洗菜,可了不得呢。”
“就是,我们村里哪一个男人是像褚知青这么好的?我说啊,就明珠她走运了,找到了个这么好的男人。”
其他大婶子夸赞着褚南延,不过说的话也是真的,村里的那些大老爷们儿一个个回到家啥也不帮忙,好像家里头的所有事务都应该交给女人去做。
这一点,大家都忍不住羡慕叶明珠,年纪大一点的倒是觉得叶明珠身为一个小媳妇儿,怎么可以让自家男人干这么些活儿呢?要是在她们那会儿,可是要去浸猪笼的!
“都是相互扶持,各位大哥大叔们也不错的。”褚南延礼貌性的回赠了一句,只是这话落下时,那些大婶子们一点儿都不赞同褚南延这话。
“还说呢!我家那个,回到家就翘着个二郎腿,像个大官一样。”
“我家那个还不是?我每次看到都想一竹竿打过去。”
然后她们就开始对自家那男人开启了吐槽模式,那罪状,你一言我一语的,感觉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这会儿褚南延是怎么也插不上话了。
不过,听了这么多,总觉得在自己心中那些大老爷们儿的形象,都变得奇怪了许多。
等到褚南延洗了衣服洗了菜离开这儿时,其他人也好像是说完了,又将话题转到了褚南延身上,“叶家那闺女不是才刚过上好日子吗?现在摔断了腿,以后可不知道怎么办呢。”
“什么叫做才刚过上好日子?人家叶明珠每天都在过好日子呢!你都没她那么享福!”
“不过叶家的眼光还真不赖,之前我还嘲笑陈红梅,咋给她介绍那么多城里的工人不要,还挑三拣四,结果人家褚知青还更好。”
“条件更好又怎么样?那叶明珠摔断腿了,我就不信褚知青会一直守着那叶明珠。”
“那倒也是……”
一个个在那儿摇着头,说这话时还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没有叶家人的时候,才敢说出来,生怕被叶家人听到,找自己晦气。
“不说了,我得回家做饭了。”
“我家那个死小子也是该下学了……”
然后,这些话就传到了陈红梅的耳中,什么?我家闺女摔断了腿?快要死了?
“明珠,明珠啊……”陈红梅吓得赶紧跑去了褚南延那新房去,跑到了褚南延门口的时候,朝着里边大喊。
门被打开的那一刻,都没来得及跟自家女婿说话,就赶紧冲了进去,“明珠,明珠?你怎么样了?”
那着急的语气,听着像是叶明珠快要死了一样的哭丧,皱巴巴着脸,吓得褚南延都以为自家岳母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她推开自己冲了进去的动作,褚南延也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跟在了陈红梅的身后,出声询问,“妈?怎么了?明珠在里面呢。”
陈红梅都来不及回答自家女婿的话,推开自家闺女的房门,就看到自家贵女坐在床上,盖着个薄薄的被子,半靠在床头,听到响声,转过头,看向了自己这个方向。
陈红梅整个人都快要哭了出来,“明珠?明珠?你有没有怎么样?摔伤了哪里?我这就带你去医院!”
肯定是因为村头那老大夫的医术不好,才不能够医治明珠。
叶明珠听着她妈说的这话时,都一脸茫然的看着陈红梅,好像在说,妈,你说什么呢?
褚南延也在后面略带疑惑的望着陈红梅的背影,暂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岳母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去医院?干什么?明珠只是……应该不用去医院吧?
“你这不是摔断腿了吗?”陈红梅见叶明珠的这个态度,就有些回过神来了,因为陈红梅突然想起来,若是明珠摔断腿,那个疼痛的程度,肯定不是现在这么简单,要哭起来了吧?
视线看向了薄被盖着的地方,下一秒,叶明珠掀开了自己被子,“妈,我只是摔破皮,流了点儿血而已。”
在她妈面前,叶明珠显示得特别的英勇,都忘记了自己刚才在褚南延为自己擦药时,泪眼汪汪的哭着撒娇那样子,多让人怜惜。
“没事儿就成,可吓死妈了,妈刚才听人说你摔断了腿,都不知道是谁,在外面乱说话。”陈红梅侥幸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安抚一下自己乱跳的心脏。
“肯定是他们传的时候将我的伤夸大了,娘你不是早知道吗?他们就那样。”叶明珠觉得肯定是他们说话的时候将事情夸大其词了,才会让人误会。
“嗯。”陈红梅在那儿关心着叶明珠,而褚南延,根本就不知道外边儿竟然会传成那样子,他明明是说……不小心摔了一跤,脚受伤了,不方便行动……
这会儿,想起了自己说了什么的褚南延又下意识的将自己视线看了一眼自家岳母身上,发现自家岳母正跟叶明珠说着话,压根儿就没有空理会自己。
心里划过了一丝心虚,好像是自己的锅,自己当时在外面说的时候不清不楚,所以才让人误会的。
“妈,中午在这儿吃个饭吧,我正准备煮饭炒菜呢。”褚南延知道岳母这是关心明珠,都过来了,也快要吃饭了,就在这儿吃个便饭呗。
“不了,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我做,我得回去了,明珠没事儿就好,你们两个吃吧。”陈红梅知道明珠家就只有褚南延能干活儿。
本来褚南延这个下乡知青工分挣得不多,粮食分得比他们村里的人还少,自己要是在这儿吃饭,可就要让他们少很多粮食了。
说完,也没有给他们两个挽留自己的机会,就那么急匆匆的起身回去了。
正所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说的大概就是陈红梅的这种情况吧。
“额……妈慢走。”褚南延回过神时,陈红梅就已经去到门口了,唯有送她出去。
叶家,叶大勇他们几个也担心叶明珠的情况,见妈赶紧跑过去了,也没有跟着过去,而是在家里等着情况。
就看到妈脸上挂着笑容回来,顿时,叶家的几口人都知道,明珠应该没什么大碍,不然妈早就着急的让他们帮忙将明珠送到医院去了。
“妈,明珠没事儿吧?”叶大勇嚷着粗嗓子的询问。
“没事儿,就磕秃了皮,出了点儿血。”对于他们乡下泥腿子来说,那点儿伤根本就不算是伤,谁家没个磕磕碰碰的?
“那就好,我还担心坏了,还真以为明珠摔断腿了呢。”说到这里,叶二嫂就松了口气,要是叶明珠真的摔断腿,那褚知青恐怕不会这么守着叶明珠,那不是得回叶家?
按照自己婆婆和丈夫对叶明珠的关心,到时候恐怕还要自己伺候呢。
“没事儿就好。”旁边的叶大嫂也点点头,对于自己两个孩子在自己抢收期间顾不上得拜托叶明珠时,低头直接吩咐,“你们姑姑受伤了,这段时间得多过去帮她干活,知道吗?”
叶大嫂的话,大壮跟大妞两个小孩子乖巧的连连点头,“知道了。”
姑姑受伤,刚才奶他们说了,不算很严重,但流了血,得好好照顾姑姑,他们是乖孩子,一定听话。
叶大嫂的话,叶二嫂立即不甘示弱的同样吩咐二壮跟三壮,嗯……生怕像上年那样,自己抢收的时候,两个臭小子不听话跑去湖边。
总得有个人看着他们,小姑子就是个很不错的人选,至于帮忙干点儿活,现在叶二嫂已经看开了,又不是什么粗重活儿,小孩子都能轻易上手的那种。
总比自己儿子掉落湖里淹死得强!
……
叶家的人顾着开心,并没有去跟那些流言蜚语解释清楚自家闺女并没有摔断腿的事情,于是,这条流言蜚语很快就传遍了。
毕竟叶家闺女叶明珠也算是村里的一大人物,很多时候她那些事迹都让不少人觉得惊(引)世(起)骇(风)俗(潮)啊。
“不是吧?真的吗?那岂不是很惨?”一听到叶明珠摔断腿,一个个都唏嘘了起来,叶明珠今年才二十吧?这么年轻就摔断腿,未来的日子可怎么过?
“人家褚知青亲口承认的,那还有假?”一看那褚知青,现在是个好男人,可久病床前无孝子,当然也不会有孝‘夫’,可见褚南延是不会守着叶明珠一辈子的。
“怎么不去大医院看看?难道是不舍得?褚知青该不会是想着放弃叶明珠了吧?”猜测着另外一个可能性,都说他们那些知青没个好的了,恐怕还不知道是不是他故意弄断的呢。
还有些小伙子觉得特别的惋惜,虽然这个漂亮姑娘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可曾经爱慕暗恋过,哪看得了那么好的姑娘就这么颓废堕落没了呢?
这个消息传到知青点的时候,知青们也差不多是这个情况,还以为褚知青在村里能够得到幸福呢!怎么就突然摔断腿了呢?
好几个女知青倒是眼睛亮了一下,叶明珠断了腿,褚知青虽然一开始会怜惜,可久了之后,肯定不会守着叶明珠过一辈子,自己岂不是有机会了?
要知道,褚知青这个金疙瘩,可是很吃香的,最主要的是他两个父母都是在首都当工人的,将来退休,自己就可以接位置,吃上商品粮了!
等到许晓蓝背着个背箩,从山上好不容易弄了点蘑菇等东西回来,等待着张混子什么时候搞定叶明珠,心情稍微恢复了那么一丢丢。
回到来,就听到村里的人在讨论叶明珠跟褚知青的事情,许晓蓝是怎么也不想听到,以为是什么大喜事儿,直接捂住了自己耳朵赶紧跑回知青点。
结果,知青点的那些知青也在讨论?该死,什么时候叶明珠这么有人气了?都快成为村里的明星了!
“叶明珠摔断了腿,恐怕褚知青也跟她过不了多久了……”一个女知青略带阴阳怪气的话,令许晓蓝当场就愣住了。
那不爽的心情,在这一秒,就顿时爆发出了万般的喜意,什么?什么?叶明珠摔断了腿?
不会是真的吧?
想起了今天自己上山时看到的画面,褚南延背着叶明珠,叶明珠的双腿垂直无力的吊着,好像……是真的摔断了腿了?
“你说的是真的?叶明珠摔断腿的事情,该不会是你胡说的吧?”许晓蓝这时候带着点着急的语气询问,压根儿就忘记了知青点的人对她有多嫌恶了。
“哼,我怎么会胡说呢?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而且还是褚知青口中说出来的。”说到这儿,那女知青朝着许晓蓝冷哼一声。
他们的关系很好吗?
许晓蓝一点儿都没有在意这个女知青对自己的态度这般不好,相反,那双眸子染上了亮色,垂下眸,席卷了万般的狂喜。
转过身,就回了灶厨,并没有跟这些知青讨论起自己此时的心神起伏。
那些知青根本就没有在意许晓蓝,认为这么恶毒如一条毒蛇随时会暴起咬人的许晓蓝,可不能够太靠近,免得到时候误伤了自己。
坐在了灶厨前准备烧火的许晓蓝,那张嘴都咧得开开,真是让人高兴啊!叶明珠竟然摔断腿了?哈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今天早上还敢这么嚣张的嘲笑她,活该,果然,她就说了,自己身为女主,怎么可能会没有女主光环呢?
自己之前遭遇过那么多的事情,都是老天爷给予她这个女主角的磨难,她怎么可以被一时的困难打倒呢?她要继续坚强的努力下去。
一边烧火,一边准备煮粥的她脑海里想起了褚南延将叶明珠踹开,跟自己在一起之后的画面,她肯定不会像叶明珠那样矫揉造作、惹是生非,娇生惯养!
她一定会温柔的鼓舞褚南延跟自己一起努力,陪着褚南延一起奋斗,一起考大学回城,成为大学里别人羡慕的一对。
她的南延,肯定能够成为一国首富,然后对自己这个‘一起奋斗的妻子’恩爱有加,如自己写的书那样,将自己捧在心上,一生一世的供养。
甜滋滋的幻想起了未来的日子,将来的自己大富大贵,又何必焦虑于一时的困难与贫苦呢?
突然,许晓蓝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糟糕了,她的钱都用来收买张混子了,现在叶明珠出事儿了,褚南延肯定会抛弃叶明珠。
自己这么做,岂不是白费力气了?
该死!没有了钱,她还怎么买雪花膏护肤、怎么买漂亮的衣服打扮自己?再怎么样,外貌是第一要素,得让别人发现自己,才能够跟自己发展出‘发掘内在美’的条件啊。
看了一眼自己的粥,要是自己跑了,知青点的那些恶心白眼狼,肯定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将她的粥给吃光。
立即,坐在那儿赶紧将自己的粥给吃光了之后,又马上爬起身,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出门,去找张混子要回那钱。
……
首都。
距离过年,又快过去了半年了,褚爷爷这段时间也是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有其他人,倒是邻居的几个老头总是来找他下棋。
白天的时候热闹,就越是显得晚上的时候孤独,也曾经好几次去自己战友家,偷偷打探一下关于上面风向的事情。
褚老头一个人待在家的事情,邻居与战友们都知道,身为一个为国家打过仗的老头子,现在只能够孤苦伶仃,大家还是为他觉得心酸的。
“上头那个作风作雨的,快不行了,等过段时间……”低声的告诉褚老头子这个事情之后,又一脸的严肃,扬着声,掩饰自己刚才的那句话,“你上次不还说要给你孙媳妇儿买手表吗?咋样了?”
褚老头子听着这话时,都满脸的汗颜了,这都是上年的事情了,就算是装,也要装得像一点啊。
不过,看他们不顺眼、朝着他们作风作雨的那位快不行了,是不是说明自己家孙孙很快就可以回来了?还有孙媳妇儿。
“不过,就算是回城,那也得有个正经的工作才行啊……”战友提醒着褚老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回城的。
“你说得对……”褚老头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虽然有规定回城名额,但是如果在城里找到工作了的话,还能够将自己的户口转到城里来,吃商品粮。
不管是哪个城市都成,自己在这儿这么多年,一起打仗的战友还有不少,儿子跟儿媳的能力,他要走动走动,看看能不能弄两个名额过来才成了。
自己孙子是高中毕业,找个厂里的工作,不是很难。
难的是自己孙媳妇儿找什么工作才合适,当工人也不错,但就是辛苦了些,也不知道孙媳妇儿读过多少年书,上初中没有?
工厂的活儿太辛苦的话,要是孙媳妇儿怀上曾孙,那就遭殃了,对他的曾孙孙不太好呢!
得找个轻松点儿的活,但又能够让她转回城来。
思来想去,能够去的地方,或许是……妇联?当个干杂活儿的那种?考量半天,又开始奔波去了。
思考着等今年抢收之后,就让他们回城,争取年底前回城,过年就可以一起团圆了……他不想,团圆夜……又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饭桌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