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城外不远处的核桃山上,一白衣男子正站在风口处饮着酒,他的身后是一座老旧的坟头。
待酒饮完,男子转头看着它静默不语,坟前三柱香还是新燃的模样。
直至香过半,他才慢慢开口道:“顾师叔,别怪师父没来看您,他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不大好,如若您在,怕也是少不了要念叨几句。”
“十多年了,师父回不去这汴京,我就代他老人家去一趟,事情办妥了,也当是回报恩情。”
话落,男子将手中折扇一收,朝墓碑深深鞠了个躬,大踏步走下山去,春风将他的衣角撩起,留在这座山上的,依旧只有那老旧的坟。
而彼时的汴京城,因着冬日远去,街上又是一副热闹景象。
只是平日里爱端着个大肚作威作福的韩守正此时却是满头冷汗,跪在一白马的脚下,大气也不敢出,连头也不敢抬。
就算没看清马上坐着的何人,可那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色的马,汴京上下谁人不识。
据说此马产自西域,日行千里,速度极快,生下时性子犹如雄狮般暴烈,但长大后便会被赶出马群,变得温顺,因此被命名为“夜玉狮”。
前些年由外邦供奉上京,只此一匹,随后便由当今圣上亲赐给了贤王,天下独有。
“下官见过王爷,都怪小的眼瞎,不小心冲撞了王爷。”
韩守正手上还握着半个包子,双手扑在地上,颤颤兢兢地回话,人都说小官怕大官,而眼前这位,可是最尊贵的皇亲贵胄,和当今圣上同是一母膝下长大,哪个官见了不得低头喊一声王爷。
谁知贤王只是大笑几声,并不理那跪在地上的韩守正,夜玉狮抬起马蹄就朝城外跑去,给韩守正倒吃了一脸灰。
腰间挎着大刀的子非骑马走在后头,在经过韩守正的时候,低头撇了他一眼,冷声道:“今日乃明珠郡主回府,届时会途径北城门,你该知道如何做。”
韩守正心中一惊,忙答道:“下官知道,下官知道。”
等王府的侍卫全出了城后,韩守正才扶着自己的大肚子爬了起来,手中的包子早已冷了,惹得一手的油。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发脾气的时候,他斜着眼扫了圈闹哄哄的街,挥手就让手下的人去驱赶摆摊的百姓,要想不出事,那就得清除会闹事的人。
在庆阳王朝,谁人不知贤王府的小郡主,刚出生时就被圣上亲赐“明珠”二字,这不仅是贤王府的掌上明珠,更是庆阳王朝的掌上明珠,只是小郡主六岁时,贤王妃因病逝去,随后便被送往松山寺。
这几年来,府里凡是有什么好东西,不都是送往那里,贤王更是再未娶妻纳妾。
前些年有一伙江湖盗贼扬言要去松山寺偷宝,时人都笑说得偷真正的“明珠”才值钱,但还未上山,一伙人便被打的鼻青脸肿,盗贼老大更是被削去一只胳膊,连附近的村民都听到了他的惨痛声。
见街上已是空荡荡的,韩守正满意地点了点头,把手上的包子随意扔在地上,想了想,又往前踢了几脚,直至滚到树后看不见。
只恨这城门口的桃花树还不开,不然万一小郡主一看,高兴了,说不定还有机会升升官呢。
只是如意算盘打得好,人算也不如天算,天算倒不如小郡主算。
松山下的小道上,有一主一仆走得很是悠闲自得,不过显然是骑在毛驴上的粉衣姑娘更开心些,她的双腿在半空中荡来荡去,裙角就像春日里河边的嫩柳随风摇动,慢悠悠,轻飘飘。
瞧着那前头望不到底的小道,牵着毛驴的人明显越走越慢,隐隐约约还有掉头转向的趋势。
“青泥,直走,直走。”
“郡主,再往前走,就离汴京愈发地远了,如果王爷在松山寺找不到您,会生气的。”
被唤作青泥的少女苦着一张脸,无奈地叹了口气,还是听话地继续往前走了。
可路上连个人影都瞧不着,只听见自家郡主兴奋地说道:“我们此番前往,可是为了闯荡江湖而去的,江湖这么大,怎么着也该去看看,况且阿爹才不会生气呢,要是会生气那就不是阿爹啦~”
那是小郡主您没有瞧见过王爷生气的样子,青泥知道自己是说不赢郡主的,只期望王爷能早些找到吧。
“只是可惜没有把阿爹那匹大白马拐走。”
有了大白马,会不会离江湖近一点,宋慕春不清楚,但是只有这只小毛驴,江湖何年何月才会到啊!
江湖虽未到,但是该吃的饭还是得吃,在行至日暮时分时,主仆二人一致决定去前面的小酒摊饱餐一顿。
别看酒摊子虽小,可在里头喝酒吃肉的人倒是不少,看衣服穿着都像是附近干农活的村民,肉点的少,都是一大碗一大碗的喝酒。
唯有坐在最边上的一个黄衫少女很是不同,她的桌上没有一坛酒,只放着三四盘大酱肉,一口一块,看起来很是馋人,而其他人好似都习惯了,也不看,只自顾自的。
青泥先把毛驴牵到酒摊前的一根柱子上拴住,往来时的路上瞧了眼后又走回郡主身边,主仆两人刚一进去,就惹来摊子里不少村民的目光,皆是好奇居多。
他们劳苦一辈子,穿的都是粗布麻衣,连闲时喝酒也只敢在这样的小摊上贪杯几口,哪里见过如此光鲜亮丽的姑娘家,一看就是官家小姐,那头上戴着的金钗珠环,随便一样都够这里的人吃上好几年了。
有人起了欲望,眼里便多了几分异样,青泥不动声色地走到郡主身前,将其护在身后。
小摊上的位置不多,只有黄衫少女旁边留有好几个空位,宋暮春便走到其身旁的一个空位坐着。
青泥挥挥手把摊主叫了过来,这是一个大胡子的中年男子,熊腰虎背,正拿着把大菜刀在砍牛肉,身体魁梧得实在不像个卖酒的。
大胡子男人听见喊声后应了一声,端着盘大酱肉就走了过来,声音洪亮又有力,“两位姑娘看着来一盘?咱这小摊最出名的就是这酱牛肉,别的也没有,酒倒是有,两位姑娘看是?”
没等他话说完,青泥便摇了头,大胡子男人也识趣,放下肉就走了,不过临走前,眼神在宋慕春身上滴溜溜转了好几圈,脸上的大胡子把他的笑意给挡的严严实实。
自知此地不宜久留,青泥凑到郡主耳边想提醒一句,就感觉桌子底下的手被人握住了。
宋慕春正低头夹起一块牛肉,面上不显任何神色,桌子底下的手却在青泥掌心划了个圆,这是两人的暗号,正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可刚起身,一看周围,不知打哪来了一伙人,个个拿着刀剑,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本来正吃酒的村民,一看这架势,纷纷撂下酒碗就跑,他们也不拦,只是盯着宋慕春直看。
“哈哈哈,没想到老子的运气这么好,在这里藏了几天,终于让老子宰到了一只小肥羊!”
说这话的正是刚才的大胡子男人,他是这一片的山贼老大,几个月来没做成什么活,一伙人正愁吃愁喝,前段时间听人说这边过路的生意人多,便抢了这个酒摊子来,没想到今日还真碰着笔大生意!
没想到小肥羊压根不害怕,反而双眼一亮,语气还带着那么一丝丝激动:“所以说,你们是山贼咯?”
大胡子男人被问的一愣,提着菜刀默默点了点头。
“那你们下一句是不是要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姑娘一双圆圆的杏眼亮晶晶地盯着大胡子,就好似正在问我说的对不对,站在身后的青泥不禁扶额,郡主啊,你面前的可是山贼,不是王府的侍卫!
“大哥,莫跟这丫头废话,她这是耍咱们玩呢。”其中一个拿着大砍刀的男子冲大胡子喊了几句,他的眼睑处长有一道长疤,看着比其他人凶狠几分。
随后他便拿起刀指着宋慕春,恶狠狠撂下了几句话:“小丫头,要想少受点罪,就赶紧把身上的钱财交出来,省的爷几个亲自动手弄疼了你!”
这话一出,几个山贼都哈哈大笑了起来,为首的大胡子笑的最是猖狂:“钱交了,人也走不了,就跟大爷我上山去做压寨夫人去!”
刀疤男随即附和道:“既然大哥开口了,那另外一个丫头,小弟我就不客气了。”
“大当家二当家,这可还剩有一个呀。”另外一小弟连忙开口,生怕晚了一点,这好事就临不到自己了。
也是禁他这么一开口,众人这才意思到还有个人,从始至终,她都在安静地吃着酱牛肉。
直至刚才那人话落,最后一块牛肉被干掉,黄衫少女这才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抬起头环顾了一下自己周围,眼里带着几分迷茫。
大胡子定睛一看,没想到这小胖丫头还没走,哼,看来也是个傻的,只知道吃,光是这几天吃的牛肉,就快赶上有一头牛了。
既然如此,那就怪不了大爷我了,随即便挥挥手,冲那小弟嚷道:“今个高兴,赏你了。”
要是寻常姑娘家听到这话,早就吓得泪眼婆娑,哭得梨花带雨了,可偏偏这姑娘头也不抬,只盯着桌上的空盘子,过了好一会才开口:“大叔,再来,三盘。”
“啥?”
“她说再来三盘。”
宋慕春朝大胡子比了个三的手势,大胡子气急了,把菜刀往板子上一扔,怒道:“真当老子是小商小贩啊,没时间跟你们扯,自个不动手就别怪俺们不客气,陈三,你去。”
陈三正是刚才最后说话的小弟,他早就等不及了,一年到头也摸不着个姑娘,今天一下子来三,尤其是中间那姑娘,漂亮得似画里仙女,虽然轮不到自个,可分杯羹还是可以的。
响亮的应了声后,陈三就朝最边上的黄衣少女走去,一副贼眉鼠眼的模样。
宋慕春见此,悄悄挪到了她身边,耳语道:“待会你先跑,他们不敢拿我怎么样。”
“公子说,要我,等他,回来,不让我,随便,打架。”
少女的嘴里慢慢蹦出三个字两个字,她讲一句话,旁人亦可说两句话了,这奇怪的话语令宋慕春也愣了一下,可立马她就知道为什么不能随便打架了!
那飞出去重重摔倒在地上的陈三令在场的一众人都瞪大了眼睛,虽然人家姑娘是看着脸圆了一点,手臂也粗壮了一点,不过这怎么随便一推,人就飞出去了?
陈三的哀嚎声还在耳边,这一摔看来不轻,连起都起不来了,可这边黄衣少女仍旧一副呆呆模样,嘴里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
“反了天了!”
刀疤男怒吼一声,提起刀就大步走向这边,青泥一看,一只手把郡主护在身后,另一只手放在腰间,这里头藏着天下最锋利的匕首,只待恶意袭来,一击必中。
但是路见不平,自有人拔刀相助,只不过这一回换成扔酒坛相助。
清亮的碎坛声掉落在地,刀疤男被砸了一脸的酒,混着额头流下来的血,整张脸看着更瘆人了。
“公子!”
黄衣少女惊喜的话音刚落,就见一穿着雪白长袍的男子拎着一坛酒从后头走了过来,长身玉立,琼佩珊珊。
他生的一双桃花眼,眉间自有一股风流,此时只是轻蹙眉头,对着碎了一地的酒坛哀叹:“真是可惜了我从桃花坞买来的好酒。”
正是春日游,满眼夕阳薄暮,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
宋慕春心想,原来这就是江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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